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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九届四中全会新精神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的新发展
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冉世宽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党内监督作为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最基本、第一位的监督,必须持续推动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为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我们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继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方针,进一步巩固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我们坚持用我省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活动,下一步继续用近年来全国特别是省内的一些典型案例,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省人大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决破除“清水衙门出不了大事”的错误认识,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中受到警醒、警觉、警戒,把“不敢腐”的弦进一步拧紧。

  二是健全完善“不能腐”的体制机制。针对省人大机关政治生态较好的实际和内控机制完善的特点,我们要坚持继续强化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在省人大机关的有效贯彻执行。通过与驻在部门各有关方面领导同志之间的通气互动,充分调动驻在部门党组织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落实,实现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把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压实到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身上,推动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同时,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不断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一方面,利用两级党组书记重视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利条件,积极督促推动机关党组重视加强机关政治文化建设,坚持教育、激励、警示并举,涵养干部队伍清风正气,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厚植“不想腐”的土壤。另一方面,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督促党员不断修正自己的言行,牢记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提高“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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